索引号 | 113710000023242502/2024-00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中心卫生院 | 组配分类 | 就诊须知 |
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中心卫生院就诊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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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就诊流程 (一)分诊 门诊服务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帮助病人正确选科,应做到非传染病与传染病分开,防止门诊范围内的交叉感染,从而提高门诊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挂号 1.门诊病人就诊时必须挂号。 2.凡就诊病人应持门诊病历就诊。 (三)候诊 1.病人挂号后到相应门诊科室候诊。 2.就诊人员较多的科室,门诊护士(科室工作人员)要维持好候诊室的秩序,告诉病人等候次序,安排病人依次就诊。 3.对病情较重较急的病人及时安排优先就诊,回答病人提出的相关问题,需进行特殊检查或转科转院的病人进行指导和处理帮助,对可疑传染病人采取及时措施,对病人进行健康宣教、保持门诊环境的有序、安静和卫生。 (四)就诊 1.诊室要求每位医师每次就诊一位病人,允许一位家长陪同,其他病人不得入内。 2.医师接待病人前以及诊治完每一门诊病人后都要洗手;要耐心听取病人的病史陈诉和进行认真的体检,必要时作相应的检验和特殊检查。 3.医师根据病情和检查作出初步诊断;要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做到简明扼要、明确清楚、内容规范、项目齐全。 4.医师提出的治疗意见应向病人清楚而如实地说明,在征得病人同意后才能予以治疗(包括手术),或开出处方到药房取药,或到药店购药。 5.医师对疾病诊断有疑问,可嘱病人复诊复查,或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直至转科转院。 6.凡病情复杂或较重,门诊难以作出有效处理者,应收入住院。 7.凡需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者,应由医务科统一盖章,以保持诊断书的严肃性。 (五)医技科室检查和治疗 1.凡需要作化验检查、放射超声影像检查、心电、脑电检查、门诊小手术、注射、清创换药等检查治疗时,医师必须开出检查或治疗申请单。 2.医师应嘱咐检查或治疗前的准备及注意事项,对个别要预约登记者应予说明,并告诉上述检查单的报告出具时间和取单地点、手续等。 (六)取药 1.门诊医师必须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处方内容齐全,书写端正清楚,不得涂改(有涂改时医师要在涂改处签字)。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凡毒、麻、限剧药物处方要严格按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和麻醉药管理办法执行。门诊医师要嘱告病人所开处方药物内容和用途。 3.药剂科发药前要认真查对,并向病人说明用法和注意事项。 (七)离院、留院观察、入院或转院 1.病人经诊治后,大多数人取药后离院回家,但病情较重或诊断不明需进一步观察病情变化者,可根据病情程序和住院病床情况,作出转门诊观察室观察或住院的处理决定,开出住院通知单,办理入院手续。 2.对应转院治疗者,要开具转院意见书,并提出转向何院的建议。 二、急诊就诊流程 三、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 1.就诊时请配合医生一人一诊室,以充分保护就诊病人的隐私权。 2.医保病人就诊时请出示医保卡,如慢性病种,特殊病种的均需出示证件并告知经治医师,以免给您就诊造成麻烦。 3.医生开出相关检查、化验项目,药物后,请到收费窗口完成缴费,再进行检查、检验和取药。 4.为保证就医快捷顺利,就诊时请注意查看墙上标识、服务流程,医院设有预检分诊台,可为患者提供医疗咨询服务,如有困难请向预检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四、就诊期间应知晓的注意事项 为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温馨提示如下: 1.门诊实施实名就诊,并提供一周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就诊前需做预检分诊:出示健康码或行程码、测量体温、填写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请主动告知现场医务人员,并听从指引到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请勿佩戴带阀门的口罩)。 3.在排队、候诊等过程中,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聚集、不交谈。 4.严格遵守“一人一诊一室”,限一患一陪同。 五、就诊期间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一)就诊期间您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知晓就诊医生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2.在就诊过程中拥有隐私保护权。 3.有权了解诊疗方案、参与诊疗过程决策及拒绝或终止治疗。 4.如果对诊疗过程有意见或建议,您可以去医务科反映。 (二)就诊期间您需承担以下义务 1.请您提供正确的个人身份、疾病及诊疗相关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与事实相悖的信息,否则,医务人员无法对您进行正确的诊治,并可能致严重不良后果。 2.进入医院请全程规范戴好口罩,保持一米间距,避免人员聚集。为保特良好的就医环境,请您不要在大厅、候诊区、走廊、诊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瓜皮纸屑,不要大声喧哗,自觉遵守就诊秩序,保持安静,依序就诊。 3.请您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不要让不熟悉的人保管物品或代办交款手续,不要相信医托,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4.请配合医生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的治疗计划,按时复诊。当拒绝治疗或不遵从指导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5.请爱护医院财物,无故损坏需按价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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