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1003F503388186/2022-03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威海市文登区三里河中学 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威海市文登区三里河中学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24-09-12 09: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三里河中学 字号:[ ]


目录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二)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三)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四)集会、大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五)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六)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事故责任制度

(八)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九)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十)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十一)门卫及安保人员工作职责

(十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十三)出入校门登记制度

(十四)校园昼夜巡逻制度

(十五)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七)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十九)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三)微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四)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五)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六)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七)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八)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九)教学安全规定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三、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四)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五)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四、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二)校产管理制度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七)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八)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九)午休管理制度

(十)校舍勘察鉴定制度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班级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1分钟的安全教育,每周放学前对学生进行5分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放假前对学生进行30分钟的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安全、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三)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1.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2.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通安全教育;(2)消防安全教育;(3)饮食安全教育;(4)用电安全教育;(5)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6)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7)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8)网络安全教育;(9)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10)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1)心理健康教育;(12)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3.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4.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确定安全教育目标。

(四)集会、大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大课间应由班主任跟班,体育老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大课间的纪律。

2.学校集会、大课间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由班主任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大课间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大课间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1.学校组织的全校性外出活动,先由学校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报教育局批准,才能进行活动。

2.学校写申请报告时应写清楚活动内容,活动地点,起止时间,参加活动人数,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等情况,还应写清组织的形式和防护措施等内容。

3.活动需要用车时,应对所用车辆和司机严格审查,并把车数、车号、车型、司机姓名、工龄、驾驶执照、行车证的号码写在申请报告中。

4.学校在教育教学中组织的小范围的活动,也要按照活动的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乡联校批准后,才能活动。

(六)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安全事故责任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责任感。现制定《安全事故责任制度》如下,请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1.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其它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组织检查领导的责任。

3.分管副校长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对学校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在校内受到外界损害,负直接领导责任。

4.分管副校长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和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对学校师生的食品卫生,体育保健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食品管理员负责学校食堂和商店管理和食品采购工作,对学校师生食品安全负主要责任。

6.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食堂工作具体管理工作,对学校食品质量进行监督,并对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害负责任。

7.各值班教师对学生集合,做操出入教室、楼道口负安全管理责任。

8.各班主任、辅导员对本班学生安全负管理责任。

9.各任课教师在任课时,对所任课时,对所任教学生的安全负责。

11.全体教职工在校园内要加强安全意识,对不安全因素随时注意,对学生随时观察加强管理。一经发现师生有不安全因素立即纠正,报告相关领导。若视而不见,负渎职责任。

(八)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现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如下:

1.安全事故报告登记由副校长负责。

2.若发生师生一人以上死亡或群伤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报告教育局。

3.若发生师生三人以上食物中毒,应在30分钟内报告教育局,疾病控制中心。

4.若发生师生五人以上不明疾病,应在30分钟内报疾控中心,教育局。

5.如发生师生个别受伤,应在30分钟内报告校长。

6.上课五分钟若发现学生不在教室,任课教师应立即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应立即告知学生家长。学生因不明原因半天不到校上课,班主任应告知值日领导。

(九)门卫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好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充分发挥门卫的职能作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要加强门口治安管理,遇有违章,坚决制止纠正。

2.门卫人员在当班期间,衣着要规范,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要尽职尽责,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值班室闲谈或搞娱乐活动。

3.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各类货物出入手续,对进校物品必须登记清楚,对外出货物一律执行检验手续,凭出门证出门。

4.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外来人员必须查验手续或证件,并详细登记、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入校,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须通过校内电话联系,经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出校时接待人员必须签字,门卫人员留档,以备查对。

5.门卫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增强安全观念,熟记外来人员的年龄、身高、面貌特征及进出校时间,对发现的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或保卫部门。

6.严格交接班手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搞好室内外卫生,确保良好的值班环境。

7.要按时开关校门,放学后要认真检查,确保所有门窗关闭。

8.门卫人员要加强夜间巡查,详细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情况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或保卫部门报告。

9.严格控制学生上课期间离校,确需离校的,必须经班主任签字,门卫人员留档,以备查对。

10.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律严禁入内,外来人员的车辆不经允许不可入校,大门口及门厅内不准放置车辆。

11.晚上静校以后,值班人员必须确保1人在岗,锁闭大门。

(十)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使师生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学校经教育局批准,设立安全保卫科,保卫人员由文登市保安服务公司培训、选派,治保员在保安公司和学校的具体指导下工作。

一、学校大门口管理:

1.学校大门口,保卫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包括节假日),早晨、下午教师、学生进出校门时要有一人在学校门口站岗。

2.中午管理好在校就餐学生的进出活动。

3.外来人员进入校门要审查,履行登记手续,尽量避免不明身份的人或车辆进校,凡属强行进入校门的或必须允许进入但又感到疑点较多的(特别是情绪异常的)外人,一旦进入校内,要迅速与德育处或领导取得联系,作必要的情况汇报,确实需要进校的人员、车辆要征得有关领导、老师的同意。

4.严禁校外人员携带各种凶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进入。

5.未经批准,学校财物不得带出学校,门卫有权检查,不履行职责的,造成带出财物的,要按折价由值班人员赔偿。

6.上课时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口,门卫要加强进出校门的检查,并做好记录,迟到的学生报给德育处,学生在校期间外出要经班主任批准,开假条,并加盖学校公章。要随时关注出入校门学生的情绪状态,一旦发现异常,要与德育处、有关领导或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

二、夜间巡逻:

1.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加强巡逻人员的思想教育,树立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思想。

2.在学校总务处、保安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听从指挥,坚决完成上级交给的巡逻任务,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及学校公共财物的安全。因为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巡逻人员的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要赔偿折旧后的部分损失。

3.举止文明,作风优良,对违纪、违法行为给予适当处理,并向德育处或者保安公司汇报。

4.对学校全方位巡逻,特别要保证要害部门的安全问题(如:会计室、多功能室、图书馆、办公楼、教室等),做到防患于未然。

5.晚上对校园巡逻,巡逻要有目的、有准备,按计划进行,巡逻人员不得少于2人,巡逻的时间为晚上9点到第二天早晨5点,学生放学后,保安人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发现学生违纪现象要做好记录,第二天交给德育处处理。

6.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如果是学生违纪的交给德育处处理,外来人员进校从事违法行为的,上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搞好侦破工作。

7.填写好巡逻检查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三、工作纪律:

1、加强团结,营造出了一种“团结、和谐、融洽、愉快”的工作氛围。保安人员要加强团结,要分工,更要配合,对待别人要和蔼、对待自己要严格要求。

2、尊重、服从领导。不说对学校、领导不利的话,如果有不同意见,在服从的情况下,日后可以找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得当面反驳。

3.上班期间不得喝酒、赌博、睡觉。

4.加强考勤,由三里河中学和保安公司共同管理,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脱岗、空岗。

5.不得从事与保安合同内容无关的工作,但是在救灾抢险、处置突发事件、大型活动等任务时,要服从工作安排。

6.注意工作方法,让工作得到领导、家长、学生、社会的满意。要以大局为出发点,对学校负责,更要对自己负责,树立三里河中学的社会形象。对待学生、家长、外来人员态度要和蔼,不得与外来人员、学生及家长发生争吵、打架。

7.值班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及玩游戏等影响工作的不良行为,禁止学生、闲杂人员无故进入值班室,每天要打扫好大门口周围的卫生。

(十一)门卫及安保人员工作职责

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对门卫安保工作做如下职责规定:

1.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负责好学校大门的开关;监督学生上学放学的纪律,维持好秩序;

2.周一至周五负责校门口附近卫生,周六、周日负责全校卫生;学校大门所属区域不得有小商小贩摆摊经营。

3.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4.工作时间定岗定责,未经允许不在岗,视为离岗,私自离岗超过三次,视为自动弃岗。

5.学校安保人员要加强校内巡视,特别是夜间巡逻,要注意各类门窗、电器、水电煤开关的关闭。要及时做好巡视记录及整改工作,要确保夜间学校红外报警系统的正常动作。

6.学校安保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

7.请假一天以内,须报分管领导批准,一天(含)以上须报校长批准。

8.放学后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会议厅门窗并关好、锁好。

9.工作时间因玩忽职守,不在岗造成的学校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

10.门卫与保安之间加强联系,做好沟通,一旦出现交接不清,互相推诿情况,追究两方面责任。

(十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学校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用电话联系,教职工打电话给门卫,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值班领导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需要进入学校的需要教职工到学校门口将外来人员带进校门,并做好相应的登记。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德育处开具的请假条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外来车辆在学生上学、放学、下课等人员密集的时间不得进入学校,以免影响学生人身安全,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十三)出入校门登记制度

1.学生及家长出校门规定

(1)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入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出校门,必须凭德育室批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校园。

(3)学生翻越围墙进校,一律上报校长室,按违纪进行处理。

(4)学生家长来校找老师联系工作,先与值日教师沟通、登记,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学校,更不能进入教学区域。

2.外来人员来访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好外来会客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物品出入规定

(1)学生及教职工携带物品出校,必须出示部门负责人批条。

(2)外单位物品入校,严格验看,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4.其他规定

(1)值日教师引导允许进校的车辆的停放及安全。

(2)值日教师要保持校门前环境卫生,保管好门前的安全警示标志。

(3)值日教师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要与校长室配合,保证校门前师生的安全。

(十四)校园昼夜巡逻制度

1.值班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切实做好站岗巡逻工作。

2.实行昼夜值班,白班一人,夜班一人。

3.做好值勤登记,严格交接班制度。

4.值勤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5.严守岗位,不准坐岗、睡岗或做职责范围以外的事。

6.及时处理有关治安问题。

7.有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8.爱护公共财物,做好值班记录,搞好本班卫生和交接班。

对违反昼夜巡逻规定的一经发现,对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将处以罚款。

(十五)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1.总务处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账目都必须做到账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总务处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总务处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总务处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十六)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十七)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八)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十九)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餐厅、体育活动场所、多媒体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二十)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二、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实训场所清洁卫生方面的规定

(1)实验室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

(2)建立卫生值日制度,组织上课学生负责每日卫生清洁工作。

(3)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4)室内禁止随地吐痰、抽烟。

2.实验实训场所安全方面的规定

(1)各试验室门窗必须牢固安全、下班关好门窗、断电源,关灯。

(2)试验人员要安全教学,大型设备要建立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非本室试验人员许可,禁止操作仪器设备,随意开动使用。

(4)仪器设备使用操作后,必须切断电源,下班时要检查电源、水源是否处理好。

(5)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装置,防止触电,发现问题应立即切断电源,找专人修理。

3.文明教学方面的规定

(1)试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应摆放整齐,布置合理,便于操作。

(2)室内干净、整洁。

(3)样品摆放整齐,不允许乱摆放。

4.试验室环境条件的保证措施

(1)试验室保证环境条件适合学生实训要求。

(2)试验室屋前屋后保证通风、排水的要求。

(3)有良好的试验环境,防止噪声超标,防止潮湿。

5.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保管与发放

(1)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属于危险品之列,设专人管理,并单独存放。

(2)危险品的领用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办理交接手续。

(3)危险品的发放采取限额发放制度。

(4)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6.防火措施

(1)试验室设备防火措施。

(2)配备两台灭火器有效状态。

(3)防火器材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不得用于他处。

7.试验室出入制度

(1)试验室禁止闲杂人等随便进入。

(2)试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出试验室。

(三)微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1.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U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科室教师微机为本科室教师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购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办公室的防盗工作,门窗要及时关锁。

5.办公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五)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按规定记账、登记入柜,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3.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4.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5.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六)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七)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班级财产管理制度,班级财产无损坏、无损失;若有损坏,遗失,要照价赔偿(原则上是购原物归还原班)。

2.放学后(晴天上课时)要关好电灯、关好门窗、锁好门。(放学后不关电灯、不关窗、不锁门、不关门窗等造成失窃,有关当事人应负责一定经济损失并按学校班级管理进行扣罚)。

3.爱护花草树木,不许攀摘花草树枝,不许踏草坪花园。

4.不允许玩耍教室内教师所有教具、粉笔等物件。

5.班级财产实行班主任负责制。每学期末由学校验收评查。

(八)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九)教学安全规定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学校每位教师必须把确保学生安全作为重要工作来对待,树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防微杜渐,万万不可麻痹大意,责任到事、到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项规定如下:

1.严禁任何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2.凡发现学生未到课堂,任课教师须查询原因,半小时不到的,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须寻原因,并在报告德育处的同时通知家长。

3.严禁任何教师私自组织非常规危险活动、游戏或实验。

4.教师发现学生有异常或心理疾病,可能导致本人或他人出现不可预知

的伤害,须及时告家长(监护人),班主任要有明确记载,并及时报告德育处和相关任课教师;

5.发现学生意外伤害及时报告并协助妥善处理;

6.教职员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教职员工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发现漏电、短路等及时报告;

8.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9.值日领导、教师须严格执行职责,加强学生巡视和核查工作。

10.教师在预知或发现易造成学生伤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应及时报告学校。

三、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按规定线路、自觉排队。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台。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学生不得参与擦拭玻璃窗。

8.严禁私自外出游泳。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职员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1.值日老师必须要全程管理。

2.就餐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进入餐厅。

3.进入餐厅后,学生必须要保持安静,不喧哗打闹。

4.就餐时须在指定位置进餐,个人用餐的位置要注意保持清洁。

5.要注意营养均衡,不能挑食,要以吃饱为原则。

6.就餐结束后,不能马上做剧烈运动,可以坐下来看看书等。

(四)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五)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发现无故缺勤学生及时联系家长。

(2)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如有缺勤学生,应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3)如发现有学生无故缺席,班主任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发生学生擅自出走的,班主任配合学生家长了解情况,并随时上报情况。

(4)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2.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

(6)刑事事件由保卫科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四、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物相符。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室配齐消防器材,保管员定期检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会使用。

6.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校产为教学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校产

(1)教学楼、办公楼及相关建筑设施。

(2)办公桌凳、学生课桌凳、各类文具及有关设备。

(3)教学仪器、体育器材、实验仪器、图书资料。

(4)其它一切属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和设施。

2.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租用、借用学校公物要按规定办理手续。

(2)损坏或遗失公物照价赔偿。

(3)私自拿走学校公物,处以该物三倍以上罚款,并通报批评。

(4)调离本单位和每学期期末要办好财产移交手续和归还手续。

3.各班级财产实行班主任负责制

每学期初由班主任填写《各班财产登记表》并经学校和后勤组负责人核实,学年末再核实移交学校,如发现财产损失,按下列情况处罚:

(1)损坏玻璃一块罚50—120元;(2)损坏凳子一个罚30—50元;(3)损坏课桌一张罚50—100元;

(4)班级室内财产的管理列入教师责任制度考核。

4.校产按下列项目,分项由专人进行管理。:音、体、美设施;资料档案图书室设施;食堂设施;电教设施;实验室、仪器室设施;幼儿园设施、玩具;班级财产;水、电、通讯设施;其它综合设施。

(三)财务管理制度

1.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由总务处提出本学年经费的收、支预算,经行政会研究,报教育局批准,严格按计划实施。每学年结束时,由总务处向全体教工汇报学期经费的收支决算情况。若对经费开支有疑问时,由党支部、行政、教代会组织人员进行专项审查。

2.学校使用的收款收据统一由会计管理,会计要严格管理好收款收据。

3.会计必须在下月前一周内,将上月经费收支报表送校长、总务主任各一份。

4.出纳所存放的现金数额必须在规定范围之内。支付的各种开支尽量以转帐支票支付,出纳处的经费开支随时接受会计和总务主任的检查。

5.学校经费必须存入银行开户的账户上,便于经费管理和会计对帐。

6.各处室、实验室、食堂、教研组,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所需的物资,由责任人写入计划,经校长批准后,交总务处统一购买。一般情况其他人不得购买。

7.各种开支发票,必须有经办人、总务主任、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8.购物、维修发票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并应有货物名称,价格和数量,方能报销。

(四)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管理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艺

副组长:张仁彬

组员:李进伟林浩崔夕强孙志刚赵堂胜

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1.食品采购人员在餐厅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工作。到持有合法有效许可证的定点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要相关证件,建立采购台账,逐日明细登记。

2.对采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具备对伪劣食品的识别能力。

3.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禁止采购感官性异常或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禁止采购无检疫合格证的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检疫合格证和该店有效期内工商执照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采购干货、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应向供货方索取本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及本批次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看包装上的品名、厂名、生产日期、配料表、保质期、失效期等内容,若没有不得采购。

6.食品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它非食品混装、混放,食品入库前应有食品保管人员验收方可入库。

食品质量检验制度

1.验收人员对食品验收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1)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①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②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③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④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⑤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⑥手感,是否有异样

(2)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①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②闻:是否有异味;

③手感受有无异样;

④蔬菜是否新鲜。

2.验收人员每天对所需的食品进行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杜绝变质、霉烂的食品进入食堂。同时记录食品的数量、价格,并有指定从业人员证明签字。

3.食品验收中发现霉烂变质且价格高于市场的食品,应予以当场退货。

4.从业人员在拣菜、洗菜等过程中,自始自终把好质量关,不得将劣质菜冲入优质菜中,对于采购的霉烂变质的食品,从业人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有权拒绝采用。

5.食品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达不到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以便及时解决问题,杜绝食物中毒等重大事件发生。

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入库前必须将里面清理干净、进行消毒,建立出入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并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且区(间)标识明显,避免混放造成污染;做到先进先出,避免因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或者遗忘超出保质期。不得存放无标签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2.入库食品应放置在货架上,离地离墙30cm。

3.采购面粉和大米冬季一次购进量不超过一个月用量,夏季不超过半个月用量。先进先出,加快流通,不得积压。

4.食品库房保管员要每天对仓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5.贮存肉类食品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肉类和鱼类不得混放。冷冻温度保持在零下18℃左右。

6.所有贮存冰箱(柜)、冷藏柜内的食品容量不得大于设备容量的70%,肉食类温度不高于5℃,蔬菜10℃左右。定期进行清洁、清理。

7.冰箱(柜)定期进行清霜处理,冰箱(柜)内的食物必须使用食品级容器、包装袋存放,不得使用有毒害的和彩色(条)容器、包装袋。

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说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拖洗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5.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6.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以及不符合其他食品安全要求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2.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食品留样制度

1.为师生提供的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以上,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7.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食品。

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浆必须煮熟煮烂方能发售,不吃四季豆。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加工、配餐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卫生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员工人身安全,特种设备必须专人管理、使用,其他人员严禁动手。

1.气瓶与锅灶,厨师专用。

2.升降机,升降机操作员专用。

3.和面机、电饼铛、蒸车,面案人员专用。

4.消毒柜、洗衣机,消毒人员专用。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五)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室内必须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利用现场演示、放录像、板报、宣传画、标语等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积极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把消防培训纳入教职工培训中,各级领导干部、义务消防人员、新职工、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防火安全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职工可根据工作情况分散分批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容:

1.宣传《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2.交流和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3.宣传消防工作的好人好事。

4.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职工掌握报警的方法和内容,

5.明确各自岗位的消防工作职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要求、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6.宣传本单位灭火预案的基本内容,

7.使广大职工掌握灭火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实施。(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管理人员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学校校园每学期进行两次防火检查)。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三、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四、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学生宿舍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护门是否关闭严密;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8.其它需要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是消防工作者不可缺少的武器,维护好消防设施、器材,对学校消防工作来说至关重要,为了确保学校消防设施、器材能够正常便用,特制定如下制度:

1.学校任何个人、任何部门,不能私借设施、器材。

2.任何人不能破坏消防设施、器材,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3.学校消防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定期对消防灭火器进行检查。

4.对存在压力不够或其他问题的灭火器,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5.发现不能使用的设施,器材,要及时处理。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了加强教师们的防火、灭火意识,落实、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防火检查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3.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4.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进行二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四、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公务用车是校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校公车管理,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

2.学校领导、教职工不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车,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民事纠纷的,所有责任一律自负。

3.车辆由学校统一管理调度,每次出车须经校长同意,说明用车时间、起止地点、公务内容、公务人员等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因公用车,须向学校主要领导申请,按照先急后缓、先远后近、以远带近的原则统筹安排、调派车辆。

4.驾驶员必须接到校长通知才能出车,凡不按公车管理规定私自驾车外出并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驾驶员必须坚持原则,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5.假期因公确需用车,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并与办公室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出车。

6.未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严禁将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并经领导同意必须外借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随车驾驶。

7.学校领导因公出差要轻车简从,不允许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8.学校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不搞特权。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杜绝公车私用、外借等不正之风。

9.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七)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的工作,防止相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使水、电、煤气更好的为教育和生活服务,制定本制度。

1.安全使用水、电、煤气,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水、用电、用煤气的规定,维护相关设施设备,是每一位师生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2.水、电、煤气设施设备的安装、维修应有水电工、专业人员或具有一定相关技能的人员实施。

3.禁止在办公室、教室、专用室、食堂及其他场所私自接装水管、水龙头、电线、电器、煤气管等水、电、煤气设施设备;禁止在水管、电线、煤气管上悬挂物品;不准用手触摸灯头、插座等金属外壳。

4.对水、电、煤气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生漏水、漏电、漏煤气或电路老化、损坏等现象,要及时维修和更换,保持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5.教职工离开办公室、教室、食堂等场所时,要关闭电源、水龙头、煤气阀门,以防发生事故。

6.各类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报修。待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7.对于违规使用水、电、煤气的行为要予以制止。

8.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用煤气,养成正确使用水、电、煤气的好习惯。

(八)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⒈学校要建立安全定期制度,按照工作岗位,分工明确,检查细致,不走过场,不留空档。

⒉检查项目及内容:

(1)校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等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2)校内建筑物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楼梯护栏、走廊护栏是否有松动、断裂现象。

(3)校内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4)校内用电线路、电路保护器是否正常使用,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楼道、室外照明灯具及紧急疏散标识、应急灯是否使用正常。

(5)体育器材是否牢固,有无断裂、倾斜,拉线是否松动。

(6)伙房购物、加工、储存、出售各个环节是否规范,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

(7)学校安保器材、监控设施的使用情况。

(8)安全制度、安全计划的落实情况。

(9)灭火器、消防栓是否能正常使用。

(10)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1)学生是否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12)校周边是否有无证商贩,200米以内是否设有网吧、游戏厅等场所,定期排查周边高危人员。

(13)其他项目的检查。

⒊检查的方式

(1)日查:学校每个处所的责任人,实行岗位责任制,每天要对负责的部位进行检查。食堂负责人负责对食堂的用电、用火、饮食卫生进行检查;体育教师在上课前负责对体育器材进行检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用电、用火、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进行检查;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校园的巡查和学生宿舍的检查;后勤人员负责校舍及其他公共设施的检查;班主任、任课老师负责对学生活动、教室水电的检查。

(2)周查。周末,由分管安全副校长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对全校各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月查。月末,由学校校长组织人员,对全校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4)临时性检查。在台风、暴雨、暴雪来临之前,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舍、院墙、厕所、挡土墙、宣传栏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坍塌事故。

(5)假前及开学前检查。在假期前和开学前,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舍及附属设施、体育器材、设备设施、用电线路、饮食卫生等进行全面检查。

⒋安全隐患的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以下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⑴学校各岗位责任人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报学校主要领导;

⑵学校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⑶对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以书面形式报公安、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

⑷对校舍等安全隐患需要鉴定的,应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由相关部门予以鉴定。

⒌安全隐患的整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短期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学校要对各个处室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九)午休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充足的睡眠时间,保障师生午休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特制定午睡管理制度。

1.值日领导、值日教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值岗期间不得无故离校,有事要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岗。值班领导在全校学生午睡期间要适度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切实做好校内吃饭校外午睡和校外吃饭校外午睡学生进校的秩序管理。

2.校外午睡学生需监护人督管,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安全到校,对在家不认真午睡提前到校的学生,值日教师和班主任老师要加强教育。

3.午睡值日教师要高度负责,保证学生睡眠质量。

4.午睡管理教师要在午睡铃响前做好组织教育工作。午睡管理教师在本班学生睡前几分钟,要查点所管班级学生是否到齐,如出现无故缺席,应查明原因,并填好班级午睡情况登记表。在午睡管理的过程中,遇到特殊事情的发生,要及时报告值日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做出妥善处理。午睡结束后,班级管理老师要督促学生整理好班级内务。

5.临时需要在校午睡的学生,须由家长或其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在征得班主任和学校同意的前提下,到指定的场所午睡。

6.在午睡时间,任何人不得做影响师生午睡质量的事情。教师不得让学生做其他事情,更不允许做作业。任何教师不得带学生外出搞活动,如是正常教育活动也要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如发现学生无故外出,午睡管理教师要负主要责任。

7.午睡时间,教育保安要在传达室坚守岗位,履行保安职责。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学生不得随意进出,车辆和校外人员不准入内。

8.在校午餐回家午睡的学生必须到门卫登记,防止学生以回家午睡为由随意出校。

(十)校舍勘察鉴定制度

为了建设平安校园,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学校的校舍安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学校成立校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的房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办公室、专用教室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2.校舍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处室、教室的电器线路、水暖设施、防盗设施、墙面屋面及其它结构的完好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楼房的结构状况,包括排水防漏是否完好、梁柱及吊顶是否牢固以及电器线路有无隐患等。

3.原则上每年进行两次大的检查,采取逐间逐室的排查。尤其是平房雨季来临前必须细查一遍。日常工作中总务处要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凡处室发现危险点要及时报总务处查修。

4.对发现隐患知情不报或报而不修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出现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校的水、电、气及食堂锅炉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6.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对原有建筑消防通道不符合现有消防要求的要限期进行整改。

7.学生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8.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和避雷、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对电路、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对避雷、防雷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指定专人,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食堂、文体活动等场所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和检查。

10.对师生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实验操作等消防安全知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应对火灾险情的能力。

11.学校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指导学生预防事故和实施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12.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13.要加强对校舍安全工作的领导,把校舍安全工作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大工作力度,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校长对本单位校舍安全负主要责任。各班由班主任负责,各办公室、功能室按学校安排的责任人负责,不留任何死角,围墙由值班及区域领导负责。

14.要合作共同做好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常检查、不松懈,发现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把危房破旧校舍改造任务作为首要任务,优先安排年度投资计划,限时完成改造任务。

15.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防地质灾害、防火等灾害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应急预案要体现及时性、有效性。已经制订的应急预案,要根据学校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本校无宿舍,故无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本校无校车,故无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责任编辑:宋修光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