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2202219753238/2024-027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威海市文登区葛家小学 | 组配分类 | 学生资助 |
威海市文登区葛家小学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政策 |
|||
|
|||
资助项目: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 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750元;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新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申请,由学生或家长自愿提出申请,填写《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逐级审核公示。首先,学校认定机构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三级认定,结合实地家访,严格核查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困难认定的学生,按要求进行两次适当范围内的公示。其次,学校(幼儿园)评审小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对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本校(本园)当年享受资助初步名单和资助档次,报学校(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再由学校上报至市教育局进行集中复审。待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各学校(幼儿园),各学校(幼儿园)将审核通过的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资助对象。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资助资金发放。助学金或生活补助金按照学期每年5月30日前(春季学期)、11月30日前(秋季学期)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上。若学生本人没有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建议提前办理。 资助项目:残疾学生补助 资助对象:在校残疾学生(有残疾证)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含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 注: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已享受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 |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